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剑波(zhōujiànbō) 舒星 汤文
实习生(shíxíshēng) 戴媛媛 赵茹意 王慧
2025年(nián)5月是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集中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,以“宣讲+咨询+互动”的(de)立体化宣传模式,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真正走(zǒu)到群众(qúnzhòng)身边,融入群众生活,进一步营造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(shèhuìfēngshàng)。
“原来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,整栋楼都要担责啊(a)!”5月27日上午9时许,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法治广场(guǎngchǎng)民法典宣传现场,群众热烈的(de)讨论声(shēng)此起彼伏。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在这里进行民法典的集中宣传。
法治广场人潮涌动,法制大队教导员丛红云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展开(zhǎnkāi)深入浅出的(de)讲解:“比如物权编新增的居住权制度,让以房养老有了法律(fǎlǜ)保障;婚姻家庭编设立的30天离婚冷静期,既维护婚姻自由又防止冲动离婚……”宣讲内容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(wèntí),通过“法条解析+典型案例+维权指引”的讲解模式,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(wèi)生动的民生故事,为群众上了一堂(yītáng)生动的普法课程。
在咨询区,民警李惠霞正襟危坐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。张女士急切地(dì)(dì)询问(wèn):“老父亲把房子过户(guòhù)给我后,继母(jìmǔ)还能主张居住权吗?”民警对照民法典第366条详细解释居住权的设立程序;赵婆婆问到自己儿子因好意驾车(jiàchē)带朋友一脚(yījiǎo),路上发生车祸导致朋友受伤,儿子用不用承担责任,得到侵权责任编第1217条的维权指导。李惠霞为辖区居民面对面地解答生活中遭遇到的法律问题,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称赞。
现场,民警(mínjǐng)们积极地向(dìxiàng)群众发放精心准备的(de)普法宣传页,形成“领取一份、带动全家、辐射社区”的传播效应。“以前觉得民法典遥不可及,今天才发现它就像(xiàng)空气和水,时时刻刻都在(zài)保护着我们。”参与活动的王大爷感慨道。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打通了普法“最后一公里”,更架起了警民“连心桥”。
“这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面地向(dìxiàng)人民群众进行民法典宣传,没想到反响还挺热烈。”丛红云说道,“可能群众对我们这个警种比较陌生,很少直接面对人民群众,但是在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有我们的身影。正好趁着民法典宣传月的机会,我们走出来,通过宣讲、接受(jiēshòu)法律咨询以及发放宣传页等形式(xíngshì)多与群众接触,了解(liǎojiě)群众的想法,也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(qièshēnlìyì)。”
从幕后走到台前,从刑法、治安管理(zhìānguǎnlǐ)处罚法等公法到民法典这样的私法(sīfǎ)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(dàduì)的民警辅警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,让冰冷的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,“典”亮(liàng)美好生活,法润黄陂万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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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剑波(zhōujiànbō) 舒星 汤文
实习生(shíxíshēng) 戴媛媛 赵茹意 王慧
2025年(nián)5月是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集中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,以“宣讲+咨询+互动”的(de)立体化宣传模式,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真正走(zǒu)到群众(qúnzhòng)身边,融入群众生活,进一步营造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(shèhuìfēngshàng)。

“原来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,整栋楼都要担责啊(a)!”5月27日上午9时许,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法治广场(guǎngchǎng)民法典宣传现场,群众热烈的(de)讨论声(shēng)此起彼伏。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在这里进行民法典的集中宣传。
法治广场人潮涌动,法制大队教导员丛红云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展开(zhǎnkāi)深入浅出的(de)讲解:“比如物权编新增的居住权制度,让以房养老有了法律(fǎlǜ)保障;婚姻家庭编设立的30天离婚冷静期,既维护婚姻自由又防止冲动离婚……”宣讲内容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(wèntí),通过“法条解析+典型案例+维权指引”的讲解模式,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(wèi)生动的民生故事,为群众上了一堂(yītáng)生动的普法课程。

在咨询区,民警李惠霞正襟危坐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。张女士急切地(dì)(dì)询问(wèn):“老父亲把房子过户(guòhù)给我后,继母(jìmǔ)还能主张居住权吗?”民警对照民法典第366条详细解释居住权的设立程序;赵婆婆问到自己儿子因好意驾车(jiàchē)带朋友一脚(yījiǎo),路上发生车祸导致朋友受伤,儿子用不用承担责任,得到侵权责任编第1217条的维权指导。李惠霞为辖区居民面对面地解答生活中遭遇到的法律问题,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称赞。

现场,民警(mínjǐng)们积极地向(dìxiàng)群众发放精心准备的(de)普法宣传页,形成“领取一份、带动全家、辐射社区”的传播效应。“以前觉得民法典遥不可及,今天才发现它就像(xiàng)空气和水,时时刻刻都在(zài)保护着我们。”参与活动的王大爷感慨道。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打通了普法“最后一公里”,更架起了警民“连心桥”。

“这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面地向(dìxiàng)人民群众进行民法典宣传,没想到反响还挺热烈。”丛红云说道,“可能群众对我们这个警种比较陌生,很少直接面对人民群众,但是在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有我们的身影。正好趁着民法典宣传月的机会,我们走出来,通过宣讲、接受(jiēshòu)法律咨询以及发放宣传页等形式(xíngshì)多与群众接触,了解(liǎojiě)群众的想法,也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(qièshēnlìyì)。”

从幕后走到台前,从刑法、治安管理(zhìānguǎnlǐ)处罚法等公法到民法典这样的私法(sīfǎ)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(dàduì)的民警辅警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,让冰冷的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,“典”亮(liàng)美好生活,法润黄陂万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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